@工贸企业 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请对照排查!

近日

应急管理部印发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具体明确了哪些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工贸企业

对照标准主动排查


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以上所列情形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

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

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

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制作:中国应急管理报融媒体工作部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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