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施工行业中 高处作业有风险 稍有疏忽就可能酿成事故 2023年2月26日上午,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理工二号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调查报告》,事发时,相关作业人员对墙面裂纹进行修复,黎某某穿着反光背心、戴着安全帽(未佩戴安全带)跨坐在铝质人字梯(梯子大约有4 米高)上,打磨完墙面裂缝后转身准备下铝质人字梯,随后从铝质人字梯距离地面大约3.5米处坠落到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黎某某死亡。 2022年5月15日,江苏省南京市某企业负责人王某安排工人从事高空作业,但此工人没有相关专业资质,结果在作业中不慎坠亡。 2020年1月14日16时许,在北京市海淀区画眉山东路东侧翠湖科技园施工现场,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工人在拆除脚手架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具体包括以下两种 1.登高架设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高处作业 属于特种作业范畴 从业人员除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在高处作业中 坠落事故常有发生 特别是在企业、工厂、工地 需要开展高处作业 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 易造成高处坠落等事故 高处坠落事故十大风险点 速来了解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惠州市应急管理局
责编:罗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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