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面是2026年企业未投保安责险处罚案例⬇⬇⬇ 新疆明基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2月27日,因未按规定为16名新员工全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被呼图壁县应急管理局处以6.4万元罚款。 沭阳县某机械有限公司:2026年4月28日,该公司为金属冶炼高危行业企业,现有员工41名,仅为11名员工投保安责险,未全员投保,已被依法立案查处。 三亚市36家施工企业:2026年3月11日,因未按规定购买建筑施工安责险,被扣减诚信分1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公示期1年。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3月19日,因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7.5万元。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补连塔煤矿:2026年2月4日,因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多项违法行为,被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合并处罚30.5万元。 国能榆林能源公司:2026年2月24日,因本部层面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处以7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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